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文指出,对拥有1套房且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房贷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1套房并已结清相应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同日,财政部也发文要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这些楼市刺激政策的出台,其实早在行业和市场的意料之中,但调整力度如此之大,则有些意外。”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朱光说。
在他看来,近期已经针对房地产业的一系列政策,刺激力度虽然不如2008年10月下旬,但却是2008年以来的最大力度、最密集的救市行动,无疑显示了稳定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决心。相信随着各地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楼市复苏将指日可待。
购房新政或刺激楼市复苏
“此次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至四成,力度较大。自"认房不认贷"后,二套房贷迎来了五年以来的首度下调。”朱光说。
今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将“稳定住房消费”作为六大消费支撑之一。
在朱光看来,针对居民自住的刚性需求,以前支持比较多,但改善需求的落实力度和执行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宽松,这也为此次二套房贷款比例下调创造了条件。
“目前很多大城市购房的改善需求已经成为第一位,所以能不能刺激改善需求,或者说加以合理地进行政策支持,对我国楼市尤为重要。毕竟,市场需求的提升,对于楼市的长期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朱光说。
根据三部委的政策,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住房公积金要进一步降低门槛,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简化程序,建立方便快捷的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
事实上,在今年全国“两会”后不久,济南、北京、福建等地就纷纷出台公积金新政,其中针对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职工,均降低了首付比例。如福建省要求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首付比例降低至20%;已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此次三部委对于公积金购房贷款比例放宽的强调,也基本迎合了地方政府的需求。符合地方的利益,随着该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也将为楼市复苏带来积极因素。”朱光说。
房屋交易成本将直接降低
根据财政部的新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此前的政策规定,个人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此次政策将年限由5年缩短为2年,“新政策对于楼市而言影响较大。”朱光说。
首先,有利于直接降低房屋交易成本。原先,房屋要购买5年以上出售才能免征营业税,因此5年以下的房屋特别是2年到5年的房屋要出售的话就需要交纳营业税,而此次政策调整,使得购买年限在2年到5年的房屋也能享受到免征营业税的优惠;其次,有利于盘活存量房。由于个人出售房屋免征营业税年限的缩短,必将促进住房出售意愿的提升,市场二手房供应量也将明显增加。
(责任编辑/唐永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