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扩围方案目前确实已停止。”一位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人士日前表示,现在的重点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总的原则由全国人大简明扼要设计好立法框架,具体则由省级政府根据各地的情况自主选择实施。
而所谓"房地产税",是指有关房地产的税收,包括开发、流通、保有环节,如房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房产税和房地产税虽一字之差,但含义完全不同。 此前市场有说法认为,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不够成功,所以房产税试点扩围被取消。但当地的税务总局人士表示,不能以成功或失败来评价上海、重庆的试点情况。因为作为试点,本来就是为了总结经验教训,没有这两个试点取得的经验教训,就没有之后关于加快房地产税立法的提法。
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曾表示,从具体时间表来看,2015年房地产税应该进入立法程序,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将正式依法全面实施。
(责任编辑/唐永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