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国务院就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发布通知。
通知提出,切实规范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统一税收政策制定权限,全面清理已有的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通知指出,规范非税等收入管理。严格执行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管理制度。严禁对企业违规减免或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优惠价格或零地价出让土地;严禁低价转让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股权以及矿产等国有资源;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减免或缓征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允许企业低于统一规定费率缴费。
(责任编辑/唐永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