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各报检企业、报关员:
根据检验监管司12月2日的紧急通知, 2015年1月1日起埃及将要求进口商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埃及进口商要将标准提供中国出口商,中国出口商将标准提交当地。不符合埃及标准的商品、没有埃及标准号的检验证书不能通关,甚至被退运。
现对埃及装运前检验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埃及提出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该国标准,该国进口商有义务提供标准给我国出口商,因此需要企业向外商索取埃及标准及相对应的英文文本。质监局将与埃及官方交涉,以维护我国贸易利益。
二、依据标准检验。出口企业申报检验要提供相对应的埃及标准,检验部门根据标准实施检验并做原始记录,已有标准的不需要企业再提供。质检总局曾下发“埃及国家标准目录”及“国家标准”“一”“二”。对于确认没有埃及标准的产品,埃及承认以下6种标准为可采用的国际标准:ISO/IEC/EN/ANSI/ASTM/JIS。
三、出证有关要求。出口埃及装运前检验证书上必须注明完整的埃及标准号,视情况可以加注合同号、信用证号。
以上工作要求即日实行,请各企业相互转告。
(国家质检总局)
(责任编辑/唐永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