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荆州市城乡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出台《荆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方案》明确了荆州市“十二五”期间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城市绿色建筑要占到整个城市建筑的80%以上。荆州市绿色建筑起步于2012年,根据《方案》,“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100万平方米以上。
此外,《方案》要求,三大片区要按照绿色生态发展要求规划、建设、管理,组织编制绿色生态专项规划,建立包括绿色生态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水资源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开展绿色建筑生态示范城区建设。鼓励县市新区和重点镇按照绿色生态理念规划建设。
(责任编辑:庞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