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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厂原料验收应用管理技术大全
来源 : 陶卫网     阅读 : 35693    作者 : 王银川    2014-11-13 陶瓷原料

1.要求
    1.根据技术试制所定样板以外观色泽与进仓原料对比,合格后按批次分开堆放好,并以每批次以上中下层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板(最少5个点),进行物理性能、化学分析,烧后质量判定,并填写原材料进厂检验报表,如果判定合格,立即通知铲车堆好,若判定不合格,立即通知铲车铲开另外堆放,并标识“禁用”,待厂部处理完毕后另行安排。

    1.2.原料进仓要做好验手续,原料堆放必须按要求进仓堆放。并做好标识,原料要用胶桶装起存档,以便查验。

2操作方法
    2.1样板的制作:将取回来的原料混合均匀后用不锈钢盘装好放入200℃的恒温干燥箱进行烘干,冷却后称300克,坭类加水210克,砂.石类加水150克,外加1%克三聚或2%的减水剂进行快速研磨,坭类球18分钟,砂.石类球25分钟,出浆.烘浆.制粉,把制好的粉料(含水份7%)称取27克倒入¢50的模具内布平,装入32吨压力的打样机中,之后开始加压,当压力达到25时停止加压,排掉压力,取出模具脱模,取出样板,样板上标识名称和日期、编号之后把样板放入高温炉或者窑炉煅烧。温度(高温炉)控1200℃±5℃之间或按窑炉正常生产的烧成温度。

    2.2.水份的检测:将取回来混合均匀的原料(含水份)称取100克装入不锈钢蝶中,放入200℃恒温干燥箱中烘干,用玻璃片检测没有水汽为准,取出冷却至室温称其重量为G,则:水份=(100-G)/100×100%;检测频率:每车测一次,或按技术科要求检测.

    2.3.含砂量的检测:本检验方法适用于粘土(坭)类原料检测,将不同点抽取回来的粘土装在不锈钢蝶中,放入200℃恒温干燥箱中烘干,用玻璃片检测无水雾气为烘干,取出冷却至室温称取100克干料,用手工轻轻捏碎或敲碎,装入已倒出球石的快速球磨罐,加上200-300克的水和小许的稀释剂(如三聚)在快速球磨机上充分搅拌,直到粘土完全化开,将坭浆全部倒入250目标准筛中,附在球磨罐内壁的坭浆用水冲洗后也倒入筛中,用清水将筛里的坭浆冲洗干粘,不允许筛里有粘土颗粒,以确保筛里的余料全部是砂粒,将筛上料全部倒出,烘干后称其重量即为此粘土的含砂量.

    2.4.白度检测:按照白度计的操作规程将已烧好的样板正面对准测量口,待显示稳定后的数值就是该样板的白度值.

    2.5.吸水率的检测:将试样(已烧好)放在200℃恒温干燥箱内烘干约15分钟,刚从窑尾取出的试样则不需烘干,待冷却至常温,称其重量N;按陶瓷吸水率真空装置中进行操作之后取出试样,用半干的毛巾 擦去试样表面的附着水,然后称重量M,则:吸水率=(M-N)/N×100%

以所测试样吸水率的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检测频次:(1)原材料按每批次检测(同一性质、名称);(2)窑炉每班抽检一次,特殊情况按厂部或技术科通知执行.

    2.6.收缩率的检测:将准备煅烧前的试样用标准的游标卡尺测量其尺码a,经煅烧后再测量其尺码b,注意烧前和烧后的方向要求一致,则:收缩率=(a-b)/a×100%

将所测试样收缩率的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检测频率:(1)原材料按每批次检测(同一性质、名称),窑炉基本上每班一次,特殊情况按厂部或技术部通知执行。

    2.7.烧失量的检测:将准备煅烧前已确定烘干的样板用精确0.01g的电子天平称其重量A, 经煅烧后的样板用精确0.01g的电子天平称其重量B,则:烧失量=(A-B)/A×100%;将所测样板烧失量的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

3.检验项目及标准:
    (一)必检项目:
    A、外观检测:以目视检验。
    B、含水率检测:以重量法检测,并参照《原材料进厂验收水份标准》执行超标扣罚。
    C、重量检测:以地磅检测,数据记录于磅码单上。
    D 、烧成检测:以试烧抽板与样板对比检验。
    E、粒度检测:以目视或分析筛检测

    (二)抽检项目:高温电炉烧砂,干燥收缩,烧成收缩浆料流速灼减,碳酸盐含量,化学成份分析,详见《原材料性能检测与配方管理制度》。

    (三)合格标准:
    A、外观:其形状,色泽应与原样或原样大至一致,不能含有害作业之杂物,石块。

    B、含水率:符合坯用原料进厂水份验收标准,属砂坭类原料质检,地磅共同核定最终果,并作为扣罚依据.

    C、重量检测:实际重量以地磅磅码单为依据。
    D、烧成检测:烧成后与原料或原大样基本一致,目视呈色,温度等。
    E、粒度检测:与原样与原大样基本一致。

4检验方法:
砂类和石粉类:
    (1)范围:金湖砂,湖南钠砂,广西砂,湖南砂等所有本厂使用到砂类和石粉原料。验收操作规范:

    A、收到原料进厂通知时要对照一下《收货通知单》中的货名,单位数量以及堆放的位置是否一致,核对清楚后一致,通知地磅过磅,如果不一致或无通知单的要马上通知上级领导听从指示。

    B、过磅后收料员马上到砂仓,并带车到指定的仓位卸车后再分段抽样试烧,及检测水份。

    C、目视原料外观色泽,质感,颗粒度,以及是否含有害作业之杂物,如石块,杂色,坭皮等。

    D、所抽样品与原样或原大样对比烧,先用天然石打碎所抽样品,后过10目筛,不准有回筛现象,烘干后称200克放入快速球磨机内,放100克水,0.2克三聚,砂类球磨10分钟,石粉球磨12分钟,烘干浆料制成含水7﹪--9﹪过40目筛粉料称30克打饼与原样一起对烧,观察烧成白度,温度,色泽,烧成收缩灼减等指标.

    E、原料水份检测方法同于粉料水份检测
    F、所有进厂原料烧出的结果与原样一起存放好,并写明时间,名称单位等待技术人员核对。

    (3)异常处理:
    A、不符合白度,温度要求的即可判定为不合格,必须拒收。
    B、当烧成白度基本达到要求,温度相差不大时,应判定为合格。
    C、当烧成白度及色泽差,温度不论如何,均判定不合格,但可根据生产使用情况做是否让步接收的处理。

坭类:
    (1)坭类范围:惠东克坭,莲塘克坭,中山混合坭,斗门白坭,台山白坭,球土,高岭土等。

    (2)验收操作规程:A、进厂前验收坭类外以色泽,坭质,目视含砂量等,观察坭质是否纯净,有无杂物,必要时筛分含砂量等,坭质,目视含砂量等,观察坭质是否纯净,有无杂物,必要时筛分含砂量等,如果质量好的可以直接卸车再验收,外观质量差的,一律先试烧合格后才卸车,新进的要与使用的分开存放。

    B、板验收要到车上的前、后、中各分段均匀分散抽样;切成(5×5×0.8)㎝方片试烧,对比原样或原大样(全过程要2小时内完成),烧出的结果较差的则拒收,若结果合格的可过磅卸车.

    C、进仓卸车的坭类必须再进行分段(左、中、右)均匀抽样试烧,所抽的样同烧出的样一起贮放好,并记录车船牌号,货主名,日期待技术人员鉴别。

    D、如发现卸车后的克坭质量有怀疑,马上复核再烧,并通知车方稍等,烧出来质量差的坭料超过整车的15﹪的马上通知货主退货,同时通知地磅退货不要开单,若在3﹪以上、10﹪以下的可通知地磅酌情扣罚0.5—5吨,若在3﹪以下免扣罚.

    E、惠克坭外观灰黑,微量红根,树根,手感无砂料为合格,否则为外观不合格,烧后白度好,无发蓝面,无爆裂,无砂,允许有微量红根,无黑心为质量合格,在多雨天气或存量欠缺特殊情况下,可放松有少许黑心,少量细砂。

    F、白坭外观灰白,微黄,白色,允许有微量红根,树根,手感无砂粒为合格,否则为外观不合格,烘后白度好,无爆裂,无黑心,无蓝面,无砂,允许有微量红根,为质量合格,在多雨天气或仓存欠缺情况下,可放松有少许蓝心,不许有蓝面,黑心,允许有微师长细砂。

(3)异常处理:
    A、不符合呈色温度的,即可判定为不合格,必须拒收B、烧后呈色基本一致,但烧成收缩,灼减相差不大时,根据使用的具体情形,可做出让步接收的处理。

化工、添加剂类:
    (1)生滑石粉:
    A、观呈灰白,灰黑色,细粉,有滑腻感,抽查10个点视有无杂质及其它有害杂物,烧后呈白色或浅灰白色。
    B、以200目标准筛检验,筛余≤10﹪,用水和浓盐酸1:1溶液浸泡有少量气泡为质量合可知,否则为不合格。

异常处理:
    ⅰ、当烧成呈色温度不合格的,即可判定不合格,必须拒收。
    ⅱ、当烧成呈色基本一致,颗粒度气泡稍有超标时,可视生产使用情况作让步接收的处理。

水玻璃:
    外观呈白色,浅黄的胶状液体,浓度50±1°Be.异常处理:浓度不合格,即可判定为不合格,必须拒收. (4)三聚磷酸钠:

    A、外观白色,晶体或粉末。
    B、原样或原大样做对比实验,以干粉料200克、水100克、三聚0.2克、球磨10分钟,测其流速,流速允许波动范围为±5秒。

    C、与原样或原大样做对比实验,将三聚配制1﹪的水溶液,用PH试纸检查其PH值是否一致,PH值允许波动范围±1。

异常处理:
    A、经检验不符合解胶实验、必须拒收。
    B、PH值相差超过1时,判定不合格,必须拒收。

(5)、硅酸锆:
    A、外观灰白色,以投产的普白料配方加入4﹪硅酸锆与原样或原大样作对比实验。
    B、凡不符合烧成呈色的判定不合格,必须拒收。

(6)、钛白粉:
    A、外观呈钛黄色与原样或原大样作对比实验,以生产的白料标准加入1﹪钛白粉观察对比其呈色。
    B、烧成呈色颜色淡的判定不合格,必须拒收。

(7)、羧甲基纤维素:
    A、外观白色粉末与原样或原大样对比对实验,加4克甲基、450克水球磨15分钟,观察对比溶解的速度,程度,以及透明度,并检测其流速是否一致。

    B、溶液实验相差不大时,可判定合格,流速允许波动范围±5秒。

(8)、色料:
    A、与原料或原大样作对比实验,以生产的粉料标准样加入1﹪色料,观察其呈色,针孔状况。
    B、凡不符合烧成呈以的判定不合格,必须拒收。

另注:
    1、检测砂,石粉原料时,每次抽检取样5㎏(按5.5目筛测筛余量≤25﹪,其中原矿砂量大石块直径≤5㎝,风化较好的石块允许≤30㎝,若超过标准,则加罚1---3吨;若未风化的硬块大于5㎝,超总体的25﹪退货处理.

    2、混合坭含砂量﹤30%(过200目筛)。
    3、超出水份标准部份全部扣罚。
    4、车边漏水扣罚0.5—1吨,若发现人为加水,加罚1---3吨/车,过磅前车辆不盖帆布扣罚1吨/车。

    5、以上检测由工艺车间专人负责抽检。
    6、检测项目中含水率,重量检验,由质检员负责,具体标准参照《原材料进厂验收的水份标准》。

    7、对于用来做取代的品种,应做全面的检测和试制,方可作为判定的依据,实验过程必须按《原材料检测操作规程》操作。

    8、坯用原料由坯料助试负责抽样检验,并填写《原材料验收单》,与实物样板一起经坯料主责审核,上交部门主管根据实物的质量及要求状况做出合格使用,让步接收,不合格退货的评定。

    9、检验结果通知化工仓人员对该批原料做适当的标识,以免错用.

(责任编辑 吴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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